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塞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延安市安塞区经济发展局以塞经发投【2018】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市安塞区白坪法院院内。
2.2工程内容:建设围墙、灶房、门房、餐厅、干警宿舍、值班室及钢化玻璃雨棚,车库顶排水层回填及铺砖,护坡工程,主楼装修及附属工程装修,采购相关办公措施。
2.3计划工期: ***
2.4项目概算:497.6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建筑外省企业入陕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细见招标文件。
5、报名携带资料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9月30日至 2018年10月1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时00分至18 时00 分,在为民服务中心七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窗口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含年检报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为复印件)、业绩(2015-2017年承担过已完成装饰装修工程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一份)、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yjy.yanan.gov.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樊工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新洲小镇A栋3单 *** 楼
邮 编:716000
联 系 人:杨虎虎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