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大道东延(南庄大道接雾岗路南延)工程施工(SG-0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庄大道东延(南庄大道接雾岗路南延)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7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地点位于禅城区南庄镇及石湾镇街道,项目路线起于现状南庄大道与禅西大道附近(起点桩号K1+378.594),自西向东延伸,于K2+040位置下穿广佛环线,于K3+140K3+330间跨越东平水道(Ⅱ级航道),东至雾岗路南延段(终点桩号K3+890),道路全长约2.51km,另连接线长0.309km

本次招标为南庄大道东延(南庄大道接雾岗路南延)工程施工(SG-01),建安费约5172万元。主线起点桩号为K1+378.594,于K2+040位置下穿广佛环线,终点桩号为K2+100,长约0.72km,采用 *** 公路标准兼城市道路功能,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连接线起点桩号为AK0+110,终点桩号为AK0+309.132,长约0.199km

2.2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111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19827日,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交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其中,桩号K2+000K2+080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工程内容须在该桩号范围内广佛环线铺轨前(即2019531日前)完成。

2.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南庄大道东延(南庄大道接雾岗路南延)工程施工(SG-01)共划分一个标段,包括工程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可证,具备相应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资质、主要人员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2)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3.1.2 项目经理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不少于2年,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 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3.1.3 项目总工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公路工程施工主管技术工作岗位累计不少于3年,并持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解释下

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注:a、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 *** 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b、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c、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4 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或者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3.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论在何地受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处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均不得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

4)在最新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5)在最新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的。

3.6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中“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业务咨询电话:

4.2 报名时间:2018 9  29 900分起至2018 10 10 17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4.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5 根据佛资管办函〔20132号、佛发改招〔20138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等规定,投标人须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各投标企业办理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

6.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2.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8 11  2 830分,截止时间:2018 11  2 930分。

6.2.2开标时间:2018 11  2 930分。

6.2.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查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递交信用等级填报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6.6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自愿到场参加开标会,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携带到场备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身份验证通过人员脸部识别系统进行,因特殊情况人脸识别系统无法识别或运行时可通过人工现场对特定人员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进行验证(人脸识别或人工验证两者通过其一均可)。法定代表人核对身份后即可离场,核查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B18楼交易中心前台。

6.7  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在此种情况下,核对完身份证明文件,还应继续参加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8.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内容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评定标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路六街6

       编:528000

       话:

       真:

联 系  人:潘工、林工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4

        编:528000

        话:

        真:

    人:李工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附件 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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