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掘港中学(旧址)体育场、政府前广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一标段:掘港中学(旧址)体育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掘港中学(旧址)体育场、政府前广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已由 如东县人民政府 以东政发【2018】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如东县掘港中学(旧址)体育场、政府前广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一标段:掘港中学(旧址)体育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掘港镇
2.1.2建设规模: 工程项目总造价约250万元(其中:一标段掘港中学(旧址)体育场造价约100万元;二标段政府前广场造价约15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 1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 10 月 1 日,竣工日期: 2018 年 12 月 29 日
2.1.5 其他:本工程共分2个标段,投标单位可投2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已开出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如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2.1.6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估算价(万元) |
B3206230340000042001001 | 如东县掘港中学(旧址)体育场、政府前广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一标段:掘港中学(旧址)体育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工程 | 100 |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内容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施工资质(并在投标有效期内)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一、 ***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7 日_16_时 00 分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 09 时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8 年 9 月 18 日 09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如东县掘港镇
邮 编: 226400
联 系 人:陈福庆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如东县掘港镇
邮 编: 226400
联 系 人: 朱建红 /裴颖慧
电 话: *** *** 9/ ***
传 真:
电子邮箱: 1053846672@qq.com
2018 年 9 月 7 日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 | 1. 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R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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