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空港榕江新城滨江风光带(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揭阳空港榕江新城滨江风光带(一期)工程已由揭阳空港经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揭空港发改﹝ 2018﹞33号文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揭阳空港经济区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范围:本项目位于榕江新城,北接榕城区榕东办事处,南至空港区新路村,以滨江大道为串联系统,一期工程风光带面积约为 68.74 公顷,全长约9746米,平均宽度约 60米,最宽处约160米,最窄处约20米。

主要建设内容有滨水活动广场、园路慢行系统、休闲绿道、林荫停车场、管理室公厕、配套设施、沿路绿化美化、滩涂绿化、绿地给排水、景观亮化等。

场地内另有规划五处地块共62331平方米,预留将来商业开发用途,不在本次风光带建设范围,目前暂铺草皮美化。

2.2资金来源:为区财政统筹解决;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205508191.45 元。

2.3施工工期 : 工程施工期为 *** ,具体以实际开工令起算,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人的进场通知后,必须立即进场。

2.4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说明书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

3.2拟任项目经理应由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担任,目前在本单位任职且未承担在建项目。

3.3拟派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 : 除项目经理外,至少还应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市政工程施工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机械员、劳务员各 1名、安全员2名,上述人员都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

3.4上述人员都应提供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 6 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 )社保证明材料(材料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为准、提供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供核查)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5 具有 2013 年1月以来中标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在 40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中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载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承包合同载明合同价为准)。

3.6根据粤建市〔 2015 〕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3.7申请人应在报名前提交由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人民币叁仟万元或以上的企业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等额资信证明原件、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提交银行证明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给招标人,非银行出具的及逾期提交的均不予接收。

3.8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委会将否决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5、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5.1 时间: 2018 年9 月 22 日至 9 月 29 日每天上午9:30~ 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5.2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报名窗口。

5.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由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拟派项目经理到场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 2000 元/套,售后不退。

5.4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 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资质证书除外),否则不予受理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A证)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5)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劳务员、安全员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6)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7)招标人出具的收取企业资信证明原件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的有效凭证;(8)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根据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5.5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报名时单独提交(原件一式 2 份,加盖公章,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可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10 月 19 日09 时0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空港经济区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揭阳空港经济区渔湖三横路南侧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揭阳空港经济区城乡建设局

2018 9月 22 日




附件:
揭阳空港榕江新城滨江风光带(一期)工程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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