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萍乡市莲花县莲江河水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萍乡市莲花县莲江河水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自筹项目招标人为莲花县宝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莲花县荷塘乡等

2.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河道治理10公里,建设河道截污截流管网6公里,污水截流井60个;清除河道污染底泥3.6万立方米;恢复湿地植被0.18平方公里;建设生态护坡0.2平方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800万元。

2.3 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EPC)完成本项目前期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工程施工直至完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工作等。

2.4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达到现行有关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相关标准。

2.5 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 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 *** 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12个月,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由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工程勘察设计 *** 及以上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下同。

3.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证书

3.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外省 *** )(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提供近三年(2015 年-2017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必须2016、2017年两年度均不为亏损。开标时提供审计报告原件)。

3.8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项的查询结果(彩打网页版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公告挂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有上述三项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3.10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勘察设计或水利施工单位中进行了注册,并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11信誉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设计和施工单位均需提供)。

3.12施工单位须提供拟投入本EPC总承包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提供岗位证书。

其他要求:3.1-3.12 投标人在开标时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投 标 者 , 请 于 2018 年9222018 年1016日止自西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10160930,地点为萍乡市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授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

5.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人资质与资信实力情况,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决定排序,不得弃权)。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6. 有关说明

6.1 有关本次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6.2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6.3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如果中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发布。

8.联系方式

     人:莲花县宝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琴亭镇解放街

     人:彭工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南昌市西湖区银环路298号万豪城2栋A座20层

联系人:樊文武、陈鸣

电话: *** 、 ***

监督机构:莲花县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话: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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