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宁都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ZMZ2018-ND-C019)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2018部门447号批复,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都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委托,现就宁都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MZ2018-ND-C019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工程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宁都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国内工程) | 1 | 项 | 1、该项目为宁都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2、建设单位:宁都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3、项目情况:工程内容为土石方开挖及外运。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等等详见“磋商文件”。 | 140376.24 |
注:1、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三) 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有意向供应商可在2018年09月25日至2018年09月29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地点: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都县凌云大道凤凰二期16栋5号楼(世纪名园梅江源食府正对面))开标大厅,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七)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 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宁都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地址:宁都县县城
联系人及电话:黄女士 ***
代理机构: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凌云大道凤凰二期16栋5号楼(世纪名园梅江源食府正对面)
联系人及电话:廖昀
邮箱: gzmzzb@163.com
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户名: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859 0001 0308 0001 683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