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8年祁阳G322线沥青路预防性养护工程 已由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湘交计统【2018】5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事项已由 祁招准字[2018]035 号 核准,建设资金来自 省财政补助招标人为 祁阳县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祁阳县G322线

2.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406.6万元,项目基本情况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 完工;

2.4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养护综合二类 *** 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任的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3.3 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报名后不允许更换。项目部其他成员(至少包括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必须具有相关岗位职称证书,且安全员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部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在职员工,以上人员均需提供(2018年04月-2018年09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查询不了或者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一律按废标处理。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等利益关系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招标申请。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6月-2018年6月)至少具有二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系指≥5km的四级或四级以上路基、路面交(竣)工验收的公路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查验以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  

3.7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8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情形之一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7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6年和2017年)评为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2015~2017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为了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进度安排以及施工过程中给周边带来的影响,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自行派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到项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其所有费用、风险均由投标人自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携带如下原件和复印件:

⑴本公告期内开具的介绍信原件;

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⑷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二维码可查);

⑸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⑹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相关原件;

⑺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⑻项目部其他成员(至少包括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相关证书及其身份证原件;

⑼拟任本项目所有关键岗位人员需缴纳(2018年04月-2018年09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

⑽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⑾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⑿提供一份现场踏勘照片(三张以上)原件 

以上所需资料的原件供报名现场查验及其彩色复印件两套并加盖报名申请人印章留存;上述资料不全时,其报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4.2 报名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4.3报名地点:湖南长顺项目管路有限公司(祁阳县沿江路与金桥街交汇处);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采用双信封制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本项目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确定3个投标人参与报价文件评审,最终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确定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  10   23  9 3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3 室(逸云路)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2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接收。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祁阳县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祁阳县交通局。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祁阳县公路局

   址:祁阳县康乐街7号

人:唐先生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祁阳县沿江路与金桥街交汇处

人:王女士

   话: ***

电子邮箱:qycahnngshu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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