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弱电管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084001001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弱电管网建设工程已经相关批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弱电管网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造价约129万元。 1.3 工 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符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 2016 及相关规范验收标准。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全部工程量50%,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视保修情况支付(质保金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弱电管网建设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企业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员);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4.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至 ***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 *** 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 *** 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0日 15: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特殊公告[0]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弱电管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084001001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弱电管网建设工程已经相关批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弱电管网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造价约129万元。 1.3 工 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符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 2016 及相关规范验收标准。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全部工程量50%,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视保修情况支付(质保金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弱电管网建设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企业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员);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4.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至 ***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 *** 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 *** 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0日 15: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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