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连州市教育创先工程(2标段):西岸镇中心学校、清水学校新建综合楼、学生宿舍及附属工程等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连州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连发改行〔2018〕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州市教育局,业主委托连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进行项目的建设相关事宜,建设资金由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连州市教育创先工程(2标段):西岸镇中心学校、清水学校新建综合楼、学生宿舍及附属工程等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建设地点:西岸镇中心学校、清水学校。 三、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及控制价: (1)西岸镇中心学校新建1幢综合楼,约3500㎡;新建两幢学生宿舍(含教师周转房),约3500㎡;新建校门、围墙、值班室(40㎡),征地新建篮球场等体育场地(估算不含征地款);拆除一幢三层学生宿舍。 (2)清水学校,重建校道,新增围墙、自来水网管改造,功能室、课室调整改造维修。(3)招标控制价:西岸镇中心学校、清水小学两所学校暂定为 1927.79 万元;其中包含勘察费9.44 *** *** 万元(西岸镇中心学校建安费 1830万元、清水学校建安费60万元)。 四、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五、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 *** 。 六、招标范围:完成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承担本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 】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 或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 或以上】 (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按分工提供)。 3、承担本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 (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或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按分工提供)。 4、承担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按分工提供)。 5、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按分工提供) 5.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页。 5.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资格。 5.3勘察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5.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指负责施工企业的专职安全员)。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和递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三)其他资格要求(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2、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安全员为该档案在册人员。【注:1、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诚信评价等级以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不为D级。(诚信等级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示公告”http://www.qyjs.gov.cn/》最新公布的诚信等级为准)。2、承接本工程勘察及设计任务的单位以开标当天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http://www.qyjs.gov.cn/》实时公布的诚信等级为准。3、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各项信息确保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与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最新公布的诚信信息相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四)投标人应根据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示( *** 通知公告),自行去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没有行贿记录结果的网页含网址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还需提供一份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所查询结果真实、有效,无行贿犯罪情况。(出具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后)(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并根据各自分工查询)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提问、开标等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固定投标员(即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委托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主办方)固定投标人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补充说明 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 。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连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股 异议受理电话 ***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北湖路66号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连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连州市番禺路128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 ***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清远分公司)                                              连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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