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郧西县香口乡2018年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受郧西县香口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郧西县香口乡2018年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 2.2、项目概况:新建椭圆管大棚,计划面积40亩,建设地点为上香口村、下香口村、八亩地村。 2.3、工期: *** 2.4、投资金额:约195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蔬菜大棚、智能温棚工程、农业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3.2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9月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 材料供应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2015年9月至今无以下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未出现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并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过的;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发生群体上访事件;在“信用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 3.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本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分包、转包。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废标处理。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 至 *** ,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 时至17:00 时,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需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单位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北”网站失信查询结果网上下载件、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材料供应商授权委托书、业绩证明材料。上述所需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人民中路20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郧西在线上发布(http://www.yxol.net/)。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郧西县香口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