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公共实训基地工程项目已由岳县发改[2018]2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岳阳建宇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公共实训基地工程项目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公共实训基地工程项目(EPC)

2、项目地址: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公共实训基地。

3、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2600㎡,主要建设内容为框架结构实训楼一栋、实训场地、教研室、仓库信息化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等内容(以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为准)。

4、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788万元。

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6、工期要求: *** ;(含设计 *** ;施工 *** )。

7、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

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8、保修要求:建筑工程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设备按国家相关规定质量保修要求。

9、招标范围: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公共实训基地工程项目,包括:(1)勘察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递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本项目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及项目建设期后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2)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联合体双方都为省外企业,均需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入湘登记证。

2、投标人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1)、(2)项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 或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拟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

(2)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建造师注册证,同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即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6)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以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六个月在本单位办理社保的证明)。

(7)拟任项目总负责人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由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为施工企业和设计企业。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投标人授权委托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须联合体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参照湘建监督2017[76]号文、发改法规[2011]3018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 上午12:00时前(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3、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 )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咨询电话:0730-8181828。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1、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即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报名期内先到招标人处了解项目概况,并签署《投标诚信承诺书》后按要求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本工程实行现场报名制度,报名时间为 *** 至 *** ,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不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 *** 下午17:30整。此期间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即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2)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仅联合体投标的提供);(3)投标诚信承诺书;(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可只提供复印件);(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7)拟任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证;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证、专职安全员证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证;(8)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9)湖南省外企业均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原件现场查询和核验,如有不实,取消报名资格,同时提供按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即可,授权委托书和联合体协议须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否则其申请将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其他资料另付,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本项目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

5、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问。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双方盖章且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区县http://218.75.163.4/Portal/OldIndex.aspx)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其它要求

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核查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2、 中标单位必须按岳发改(2012)367 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岳阳建宇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锦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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