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延河核心区段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枣园路支行:61050168950000000192-1407;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延河核心区段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延行审投资发[2018]11号文件批准招标。目前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延安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西部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范围西起延河延安大学橡胶坝,东至罗家坪大桥,长约6.7km;南起南川河体育场平台,北至南川河汇口,长约0.8km。包括河道两岸的滩面进行绿化提升,完善慢行步道,新建栈道,导视系统,美化提升延安市区河道生态环境。

依据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延安市延河核心区段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行审投资发[2018]11号)。

标段划分:EPC总承包设一个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②水利行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②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信誉要求: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近3年未发生与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有关的败诉案件,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严重违约行为。

3.4业绩要求: *** 至今已完成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至少1个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需提供2013年至今已完成类似设计项目至少1个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方需提供2013年至今已完成类似施工项目至少1个业绩。

3.5本次招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由1家施工企业、1家或2家设计单位组成,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与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资质需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在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施工)、项目设计负责人相关证件(设计)、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全部提供原件和4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

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和《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yjy.yanan.gov.cn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延安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址:延安市大砭沟沟口

人:刘强

  话: ***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西部招标有限公司

   址:延安市华龙大厦6013室

人:高艳红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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