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200180114-001 | 所属地区 | 唐山市 |
工程名称 | 边各寨路及惠民道(站前路-南湖大道)道路一期工程施工 | ||
建设单位 | 唐山市路北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 ||
工程地点 | 唐山市路北区站西片区边各寨路及惠民道(起于站前路,终点位于南湖大道北侧225米处)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昭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3446.2515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文件发售地点 |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 ||
联系人 | 张千里 | 联系方式 |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 17:30:00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 08:3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 17:30:00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边各寨路及惠民道(站前路-南湖大道)道路一期工程已由唐山市路北区行政审批局以北行审批【2018】34号、北行审批【2018】56号、北行审批【2018】71号文件批准建设,以北行审核-2018-033核准招标方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唐山市路北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边各寨路及惠民道(站前路-南湖大道)道路一期工程施工 2.2建设规模:城市次干路,本次设计范围为K0+000~K1+580.686,道路全长1580.686米,惠民道K0+000~K0+198.489段、边各寨路K0+516.270~K1+580.686段,道路红线宽度36米,其中机动车道宽21米,两侧绿化带各宽2.5米,两侧非机动车道各宽3.0米,两侧人行道各宽2.0米;边各寨路K0+198.489~K0+516.270段道路红线宽度25米,其中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共宽14米,两侧绿化带各宽2.5米,两侧人行道各宽3.0米。 2.3建设地点:唐山市路北区站西片区边各寨路及惠民道(起于站前路,终点位于南湖大道北侧225米处)。 2.4计划工期: *** ,政府原因造成的停工不计入工期。 2.5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 *** 8:30至 *** 下午17:30止。 4.3招标文件质疑时间: *** 下午17:30前提出,发送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超期视为无异议。答疑结果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9 月30日9 时30分,地点为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学院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北行35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串通投 标行为,可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和投诉处理办法》向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投诉。地址:唐山市建设大厦八层。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路北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昭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窑道12号 地址:唐山市路南区信息物流大厦20层2013号 联系人:王浩远 联系人:张千里 电话 *** 电话 *** *** *** 特别提醒: 1、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