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新庄集乡葡萄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新庄集乡葡萄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发【2018】2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治区奖补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包括道路、给排水、供热管道及路灯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南源村北侧,东至洪沟,南至向阳路,西至滚新路,北至三干渠。
2.3、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近三年内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下午18时00分,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报名。
4.2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络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请于 *** 至 *** (截止 *** 18时00分)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nxggzyjy.org)按系统提示缴费下载招标文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nxzfcg.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红寺堡区新庄集乡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71号
邮 编: 751100 邮 编:751100
联系人: 马旭升 联系人:马荣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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