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佛山LEH国际学校项目 已在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佛山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 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清表及场地平整、桩基础、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祥路以南、规划八路东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 佛山LEH国际学校办学规模为大约30个教学班,总学生数大约800人。学校规划总用地面积3824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制高点绝对高度(85高程)为36.3米。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6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估算约3.03亿元。

本项目为清表及场地平整、桩基础、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其中清表及场地平整范围为项目地块范围;桩基础采用外管径为500毫米的静压预应力高强砼管桩(PHC)基础(抗拔桩约15700米,非抗拔桩约50000米;本项目坐标和高程采用佛山统一坐标系统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项目基坑场地地面绝对标高3.0 米,基坑底标高按绝对标高-1.85米考虑,基坑开挖深度4.85米,基坑周长约5400米,占地面积约10200平方米,基坑支护采用放坡及重力式水泥土墙支护的形式;本项目土石方挖运约85000立方米。                                         

2.3 计划工期: ***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10月开工, 2018年11月竣工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本标段招标内容为佛山LEH国际学校项目清表及场地平整、桩基础、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土石方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清表及场地平整(即场地内既有建筑物(如有)、构筑物拆除(如有)及外运;场地植物及垃圾迁移、清除等)、桩基础施工、土石方挖运、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基坑开挖、开挖换填、基坑降排水、基坑出入坡道堆筑与使用维护、基坑维护(排水及安全防护设施建立),配合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周边管线的保护,以及配合现场桩基检测等相关工作。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以及其他招标人确定的文件为准。

招标控制价为: 47246837.66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和绿色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1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或岩土工程 相关专业    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 *** 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 *** 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 *** 注册建造师、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 2018  3 2018 8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  1  ,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 2018  3 2018 8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

5.2 报名时间:201897900分起至201891317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

    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

    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         20181089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到账。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108930分。

7.1.2开标时间:20181089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

7.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到场,开标前投标人特定人员需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出席开标会特定人员信息登记表》)备查。身份验证通过人员脸部识别系统进行,因特殊情况人脸识别系统无法识别或运行时可通过人工现场对特定人员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进行验证(人脸识别或人工验证两者通过其一均可)。特定人员核对身份后即可离场。(核查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8楼交易中心前台)。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    编:5280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叶工

 联系人:区工、刘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gddz3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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