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山城镇育新路北段市政道路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靖县山城镇育新路北段市政道路工程 已由 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靖发改审[2018]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招标人为 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山城镇兰陵路至建设西路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946.03万元;本次招标建安费约65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
1.1.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6310158元(含暂列金30万元);发包价¥5719776元(含暂列金3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18 日8 时00 分 00 秒至 2018年 8月 22 日17 时00分 00 秒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0 日 17:00时;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玖万伍仟贰佰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转帐或年度保证金
开户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提交;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若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则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 8月 31日8 时30分,开标地点: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
8.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需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zhangzhou.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南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n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南靖县山城镇 ,邮编: 3636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6- 6033267 ,传真: 0596- 6033267
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万豪国际4幢2201号 ,邮编: 363600
电子邮箱: fjdxgc@126.com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小曾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南靖县山城镇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
联系电话: 0596- 785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