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杨沟、魏沟、孙沟、引龙沟(主干渠)入河排污口整治施工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和县杨沟、魏沟、孙沟、引龙沟(主干渠)入河排污口整治施工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中心[2018]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太和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 / 2.3 计划工期: *** 。 2.4 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清单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 约150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5 类似业绩要求:2015年1元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及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视为弄虚作假:(以 “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查询为准,仅对投标人全称进行查询):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8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法定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行为。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在开标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和太和县重点示范工程招投标诚信协议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3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 0日-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8月21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fy.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太和县建设路 联 系 人: 曹主任 电 话: 139665956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箱:2307187088@qq.com
2018 年 7 月 30 日 附件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