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工程经河源市水务局、财政局《关于河源市和平县贝墩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河水建管〔2018〕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除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平县贝墩水治理工程已列入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2018年实施项目,工程位于和平县境内,治理河道总长27.1km(其中下车段9.6km,古寨、彭寨段4.90km,马潭河12.6km)。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清淤18.306km,新建护岸长37.93km,修建亲水平台36座,排水涵管73处。

2.2 招标范围:按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施工。

2.3 招标规模:招标控制价为48105115.95元。

2.4 工期:1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至少23人,其中①项目经理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下同),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报名阶段与投标阶段应一致;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③施工员3人,质检员3人,资料员3人,材料员3人,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1人,均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④专职安全员生产管理人员3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拟派本工程的专业工程师中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有一个测量工程师、水土保持工程师、水利技术管理工程师);⑥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及其他岗位;⑦法定代表人、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均在20182月~20187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

3.3业绩要求:2015年1月至今具有公开招标中标工程造价2000万元(含)以上的单项河道整治工程业绩,业绩取自“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须提供平台中含项目名称等内容并含网址的网页件,载有招标公告并含网址的网页页或报纸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录入手续;②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自201511日以来无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文通报或行政处罚的承诺书(格式自定)。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项目拒绝单位和个人挂靠投标,一经发现,将依法取消投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于2018820日至2018824(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下同)持报名资料(详见发布本招标公告的网站附件一)一式两份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000/套,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报名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人员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锁,否则不接受报名。项目经理自报名之日起,将被锁定。

5.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车辆自理,风险自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活动安排”。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和平县阳明镇南堤路50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寿路112号

联系人:彭先生          

  话:      

2018年820




附件:
招标公告-贝墩水治理工程施工.doc

公告附件1-贝墩水治理工程施工.doc
附件下载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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