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黔江区2016年度太极乡鹿子等(3)个村、石会镇中元村工农村、中塘乡兴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农[2016]4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黔江区现代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基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太极乡鹿子等(3)个村、石会镇中元村工农村、中塘乡兴泉村
2.2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
一标段(黔江区2016年度太极乡鹿子等(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新修排水沟、沟带路、水池、砼涵管、沟盖板、沉沙池、人行便道、机耕道、错车道、晒坝(砼)、高堡坎、高护坡,维修排水沟、机耕道,铺设PE管等,工程量详见清单。本次招标约 683 万元。
二标段(黔江区2016年度石会镇中元村工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新修人行便道、错车道、晒坝、高堡坎、高护坡、砼涵管、维修机耕道,山坪塘清淤等,工程量详见清单。本次招标约 442 万元。
三标段(黔江区2016年度中塘乡兴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修机耕道、堡坎、错车道、蓄水池、农涵、沉砂池,管道安装等,工程量详见清单。本次招标约 163万元。
2.3招标范围: 详见黔江区2016年度太极乡鹿子等(3)个村、石会镇中元村工农村、中塘乡兴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每标段工期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2015 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1个(相同或相似的业绩是指农业综合开发或土地治理项目或土地整治项目或高标准农田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必须达到招标限价的80%及以上的项目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只可对本次招标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随时关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自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可以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黔江区现代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黔龙街165号 |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黄先生 | 联 系 人: 张先生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黔江区2016年度太极乡鹿子等(3)个村、石会镇中元村工农村、中塘乡兴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农[2016]4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黔江区现代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基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太极乡鹿子等(3)个村、石会镇中元村工农村、中塘乡兴泉村
2.2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
一标段(黔江区2016年度太极乡鹿子等(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新修排水沟、沟带路、水池、砼涵管、沟盖板、沉沙池、人行便道、机耕道、错车道、晒坝(砼)、高堡坎、高护坡,维修排水沟、机耕道,铺设PE管等,工程量详见清单。本次招标约 683 万元。
二标段(黔江区2016年度石会镇中元村工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新修人行便道、错车道、晒坝、高堡坎、高护坡、砼涵管、维修机耕道,山坪塘清淤等,工程量详见清单。本次招标约 442 万元。
三标段(黔江区2016年度中塘乡兴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修机耕道、堡坎、错车道、蓄水池、农涵、沉砂池,管道安装等,工程量详见清单。本次招标约 163万元。
2.3招标范围: 详见黔江区2016年度太极乡鹿子等(3)个村、石会镇中元村工农村、中塘乡兴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每标段工期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2015 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1个(相同或相似的业绩是指农业综合开发或土地治理项目或土地整治项目或高标准农田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必须达到招标限价的80%及以上的项目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只可对本次招标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随时关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自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可以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黔江区现代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黔龙街165号 |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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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黄先生 | 联 系 人: 张先生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