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市水利水产局的委托,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明确采购方式函,拟就恩施市2018年岩溶洞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保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2018年岩溶洞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保工程)
二、项目编号:HBDPES-2018-034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坡改梯17.57公顷,截排水沟5051米,生产路5051米,沟道治理1360米,蓄水池7座,沉沙池12座等;工程建设地点为:恩施市崔家坝;工期为 *** ;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图纸与清单不符时以清单为主。
四、项目预算:约438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5.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5.2.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5.4.拟任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5.取得了水利部或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5.6.投标企业必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平台登记人员相符。
5.7.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押证上岗”制度,同时要求中标单位拟任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中任职。
5.8.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9.拟任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项目部人员必须有劳动聘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5.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领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4日8:00时至2018年9月8日23:59时,登录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s.eszggzy.cn/esweb/)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九、招标公告媒体:
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s.eszggzy.cn/esweb/)。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2018年9月27日上午9:00-9:30(恩施市民之家四楼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9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30分(恩施市民之家四楼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9开标室)。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联系人:向女士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1栋1单 *** 楼
招标人:恩施市水利水产局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 ***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