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三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三、建设地点:
四、项目概况:拟新建地上3层体艺楼
五、项目编号、标段划分、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
3、
②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
4、规模:拟新建地上3层体艺楼
5、招标控制价为:
六、资金来源: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 9 月
本项目投标报名方式为网上系统报名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
3
4
5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2
3
4、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
5
6、
7
9
注:1、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异议受理电话: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城区大道1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投标申请人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管理负直接责任,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