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0kV龙新线#1-#6线路迁改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110kV龙新线#1-#6线路迁改工程

2.2项目建设地址:顺德区龙江镇

2.3 项目建设规模:该工程包括拆除架空部分、新建电缆及新建架空部分;

1、拆除部分:拆除110kV龙新线(同塔退运线路1回)#1-#6段、110kV龙新线龙江站侧构架-110kV龙新线#1塔段及110kV藤龙线#26-110kV藤龙线龙江站侧构架段架空线路;本工程工拆除JGu3-15角钢塔3基、ZGu1-18角钢塔1基、GZY-21角钢塔1基、钢管杆110GJH90-241基、拆除架空导线LGJX-400/35约0.6km、拆除架空导线LGJX-240/30约6km、拆除架空地线共LGJX-70/40约2.2km;

2、新建电缆部分:新建110kV龙新线电缆路径长约1.25km,新建110kV致远龙江甲线电缆路径长约1.28km;新建电缆土建通道三回,本期敷设两回,备用一回;电缆采用FY-YJLW03-Z-64/110kV-1×1200mm2型铜芯交联聚乙烯皱纹铝护套聚乙烯外护套纵向阻水电力电缆;

3、新建架空部分:新建双回路电缆终端塔2基,新建单回路架空线110kV龙新线N1-110kV龙新线龙江站侧构架段路径长度约0.026km,地线采用1根JLB20A-80铝包钢绞线,1根OPGW光缆;新建单回路架空线110kV藤龙线#26-N1-110kV藤龙线龙江站侧构架段路径长度约0.178km,导线均采用JL/LB1A-400/3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1根JLB20A-80铝包钢绞线、N2-原龙新线#7架空线及N1-腾龙线架空线重新调整弧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办理相关部门报建手续。

2.6 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22559132.75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供材除外)、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合同。

2.8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9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级)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级(含 *** )以上资质。

4.2.3投标人必须通过佛山供电局2018年B类生产项目承包商登记、审查,相关企业名录以佛供电生部传(2018)33号(如有最新文件以最新的为准)中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的承包商,相关企业名录以佛供电生部传(2018)33号文件公布为准(如有最新文件,则需提供最新发布文件及企业目录)。

4.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已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完成注册手续并通过验证。

4.5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4.5.1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

4.5.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专业(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 *** 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 *** 建造师可提供“取得 *** 建筑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未被锁定(注: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的结论为准。)

4.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件。

4.6.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5需提供近1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1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179月至20188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6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同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同期进行的多个招标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招标项目(包括本招标项目在内)的投标均中标(或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招标人只能按照本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其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发出的原则来确定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如果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本招标项目发出的,则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即:在本招标项目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招标项目定标前,及时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投标诚信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信用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其他要求

4.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 *** 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

5.2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http://www.fsggzy.cn)办结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查看公告附件资料”(在“报名的工程”栏目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 *** 0。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在开标现场缴纳,凭收据递交投标文件。

5.4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 *** 至 *** 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5.5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担保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500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 *** 上午9:3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9. 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

 

 

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其他

10.1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3楼   

   编:528318                           

人:黄先生                         

   话:0757-23888732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15楼

   编:528300                      

人:刘小姐                

   话:                     

   真:                       

电子邮件:  /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话:

                                                              

                                                          201893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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