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看守所监室改造及监区走道玻璃防爆处理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000001001 泗阳县公安局的泗阳县看守所监室改造及监区走道玻璃防爆处理工程已经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泗发改投【2018】48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县看守所监室改造及监区走道玻璃防爆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位于泗阳县看守所院内。 1.2 工程规模: 立项规模:包括密度网更换269.95平方米,防滑地面砖更换210平方米,木地板床板更换336平方米,自来水管改造26处,电视机金属罩28个,窗面防爆膜760平方米,以及晾衣架更换、管道包封等零星工程,投资额约60万元; 1.3 工 期: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9-2018.12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满一年且工程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价的80%;工程满二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有栅栏门、放风场窗护栏及单人监室顶部密度网,1.2厚实木复合地板床板,定制成品电动遥控升降衣架及原有普通玻璃双面贴防爆膜等; (2)工程预算价:510086.41元,工程招标控制价:510086.41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格须具备: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小型项目管理师,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4.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4.3.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3.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3.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3.6其它要求。 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单位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录查询信息; 4.8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65分;(原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仍有效) 4.9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户名: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 帐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03日 08:30至2018年09月07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3日 15:00; 6.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门对面 联系人:葛长虹 联系人:吴美霞 电 话: *** 电 话: *** *** 7 传 真:/ 传 真:052789662652 邮 编:/ 邮 编:223700 E-mail:/ E-mail:JSZY888@126.com 2018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