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城南第二幼儿园项目已由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18〕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来宾宾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来宾市城南第二幼儿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YLLBG20182006-XB  

建设地点:来宾市永康路和鳌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9998.32平方米,折合1.00公顷(15.00亩),实际总用地面积为9998.32平方米,折合1.00公顷(15.00亩)。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465.62平方米,其中新建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约5441.62平方米,门卫面积24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幼儿园教学楼、生活辅助用房、门卫、幼儿园室外运动场、跑道以及其他基础设施。

项目总投资:约2355.3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276.40 万元,设计费约78.97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 ;施工工期: *** 。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8年10月初至2019年8月。

招标范围:来宾市城南第二幼儿园项目的设计(含地形图测量(1:500)、规划总平图、方案设计(含评审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采购和施工,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报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解决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问题。

2)工程设计:设计阶段内容包括地形图测量(1:500)、方案设计(含评审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建筑施工招标技术文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

3)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以上(含 *** )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含 ***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 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 *** 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 注册建筑师和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 *** 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注:项目总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附其退休证及返聘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bzwjy.gov.cn)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

    4.2潜在投标人若在指定的网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可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92610时整,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屏幕上显示的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进度款按合同约定支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来宾宾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城南新区企业总部写字楼附楼东二楼   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邮编: 546100                                  邮编:546100

    联系人:覃工                                   联系人:苏华李

电话:

         

                                                           ***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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