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圩镇田野牧歌肉牛产业示范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保证金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6273955、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刘圩镇田野牧歌肉牛产业示范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编号:QXQZC2018G20100)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圩镇田野牧歌肉牛产业示范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已由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青发改字【2018】28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南青发改投资【2018】171 号文下达了该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南宁市青秀区农林水利局,招标人为南宁市青秀区农林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南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南水招标备案[2018]18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刘圩镇田野牧歌肉牛产业示范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项目编号:QXQZC2018G20100

工程建设地点:青秀区刘圩镇谭村

建设规模:本次设计灌溉面积2950亩。

计划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完工日期为: ***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取水泵站1座,安装水泵2台,总设计提水流量1166.65m3/h,新建加压泵房1间,安装水泵2台,总设计提水流量400.62m3/h,本次设计灌溉面积2950亩,其中滴灌片区700亩,低压管灌片区2250亩。

招标范围:按刘圩镇田野牧歌肉牛产业示范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招标文件、发标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遗通知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或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þ有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5年)具有新建取水泵站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 *** 后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2)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广西》(http://xy.gxi.gov.cn)列为受惩黑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级或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级或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级或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级或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如在9月开标,则需要提供本年度含有5、6、7月或6、7、8月),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18829日至20189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申请人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使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详见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829日至201897(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和图纸。(操作指南详见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和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3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6. 招标人定于 *** 17时00分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7. 其他事项

7.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7.2 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 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3 其他:

1)凡参与本项目网上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入库,入库的单位类型为“投标人(单位)”,入库成功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2)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3)网上注册、报名、缴费有疑问时,可以随时咨询新点公司的技术人员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宁市水利局网站发布。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8 9  18 9:30时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9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农林水利局

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东1号

编: 530213

联系人:罗工

话:0771-5566083

真:0771-5566083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1号祥和苑6栋3单 ***

 编:530022

联系人:梁工

 话:

 真 ***

 

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农林水利局(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盖章)

审查意见:同意公示

20188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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