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良友宜园公租房10KV变配电工程 已向 兴隆县发展改革局 申请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 兴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资金100%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实施地点:承德市兴隆县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兴隆县东区大街,包含:安装630KVA箱式变压器1台、400KVA箱式变压器2台、照明配电箱2台、动力配电箱4台、居民电表箱8台、商业电表箱2台、真空断路器2台,隔离开关2组、避雷器2组,高压电缆分接箱(一进三出)1台。高压电缆敷设390米YJV22-3*120、YJV22-4*240+1*120低压电缆敷设220米、YJV22-4*95+1*50低压电缆敷设440米、ZR-YJV-4*70+1*35低压电缆数设428米。

工期:签订合同日起 *** 内完工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并由电力相关部门验收评定为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2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及承装、承修类四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近3年内不存在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

3.5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注意: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分公司参加投标时,应持有总公司对分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证件业绩等有效性的证明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者,请于 *** 至 *** 17:00分,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4.2未注册过的市场主体,直接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完善相关信息,选择验证地点,携带相关信息原件到验证地进行现场验证。

4.3在承德市(市本级或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且验证通过的市场主体,其注册信息将统一上报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市场主体需登录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相关信息,选择信息验证地点,并携带相关信息原件到验证地点进行现场验证。

2)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时,使用的用户名为注册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的用户名,默认密码为注册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的法人身份证号后6位。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由开标现场现金形式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 9时00分,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 *** )

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开户行账户汇出,不得以现金或其他形式交纳。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账户名: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01687308050507681

备注:(1)缴纳时须标注“项目名称、保证金”等信息关键词以方便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对。

2)保证金缴纳时应使用注册中的账户(须与企业基本账户一致)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3)请及时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进入本系统进行“确认交纳”。

业务咨询电话:

7. 招标文件答疑 

7.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报名成功后至答疑截止时间前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7.3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 *** 至 *** 17时

招标人集中解答截止时间: *** 17时

7.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布,不在另行通知。如未看到所发出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视为认同。出现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标 人: 兴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系 人:王立杰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宇航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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