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小浦镇潘礼南村厂房新建工程施工招标 补充文件(二)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中: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信誉要求修改如下: “按《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湖公管办【2018】8号)执行”;2、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废标条款根据上述1.4.1条信誉要求作相应调整。 以上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招标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长兴县小浦镇潘礼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