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及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连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及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连发改【2018】61、62、64、73号)批复核准,项目业主为连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设资金:由上级部门专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自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探、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平县元善镇南湖社区江面高速办背后;连平县妇幼保健院建设地址为连平县人民医院感染科办公场所和南边停车场内。

2.2项目立项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4391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为26893.48万元,工程勘探费约135.65万元、工程设计费约562.53 *** )连平县人民医院估算总投资为28000万元(含医疗设备费10000万元),建安工程费用为15912万元、工程勘探费80万元、工程设计费3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61.48万元,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采购施工,限额投资。(最终以连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2)连平县中医院估算总投资为10000万元(含医疗设备1500万元、信息化建设500万元),建安工程费用为6900万元、工程勘探费24万元、工程设计费1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4.7万元,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采购施工,限额投资。(最终以连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3)连平县120(急救)指挥中心估算总投资为910万元(含救护、抢救设备费210万元),建安工程费用为500万元、工程勘探费3万元、工程设计费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5.14万元,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采购施工,限额投资。(最终以连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4)连平县妇幼保健院估算总投资约5000万元(含设备采购1000万元),建安工程费用为3581.84  万元、工程勘探费28.65万元、工程设计费72.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5.11万元,(最终以连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2.3工程规模:(1)连平县人民医院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77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34300平方米,主要新建一栋八层的综合大楼(含门急诊、医技、住院),占地面积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新建一栋五层的后勤保障与生活用房,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新建一栋三层的感染科病房,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以及医疗设备采购、安装及等配套设施建设。(2)连平县中医院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5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23000平方米,主要新建一栋七层急诊、行政、后勤保障楼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新建一栋七层医技、住院综合楼,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以及医疗设备采购、安装及等配套设施建设。(3)连平县120(急救)指挥中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新建一栋五层120(急救)中心大楼以及配套建设室外绿地、道路和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并配套相关抢救、指挥设备设施。(4)连平县妇幼保健院项目占地面积约2099.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13000平方米,主要在拆除原有感染科办公场所后,新建一栋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的综合大楼。

2.4计划工期:(1)连平县人民医院项目总工期 *** ;其中勘探工期为 *** ,设计周期为 *** ,施工工期为 ***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为准)。

(2)连平县中医院项目总工期 *** ;其中勘探工期为 *** ,设计周期为 *** ,施工工期为 ***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为准)。

(3)连平县120(急救)指挥中心项目总工期 *** ;其中勘探工期为 *** ,设计周期为 *** ,施工工期为 ***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为准)。

(4)连平县妇幼保健院项目总工期 *** ;其中勘探工期为 *** ,设计周期为 *** ,施工工期为 ***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为准)。

2.5招标内容:完成连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及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工程项目的勘探、设计、医疗、机电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调度、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医疗设备购置与安装调度、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相关配套工作,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前期相关工作:本工程的勘探、设计包括本工程的单体建筑方案设计、整体方案深化(包括该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工程勘探(初测、定测、地质钻探、场地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后期采购、设备购置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机电设备和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通讯、消防及报警系统、防雷工程、环保节能、照明、园林绿化、给排水及排污工程、景观、基坑、边坡治理及市政配套工程、室内设备设施、送配电、绿色建筑标识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运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勘探、设计总承包。对工程项目进行勘探,编制建设工程勘探、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前相关工作:开工许可证办理、质量监督办理和报批配合等工作;建安工程一切保险,消防报审,施工临时及永久性水源、电源、通讯施工及相关工作。水土保持工程、环境维护工程建设等。

(3)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建筑、结构、建筑幕墙(如需)、给排水、机电设施设备安装调度和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通讯、消防及报警系统、防雷工程、环保节能、照明、园林绿化、给排水及排污工程、景观及市政配套工程、室内设备设施、送配电、绿色建筑等全部施工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所有纳入红线范围内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项目,其中配电、燃气、用水、有线等应由项目所在地相关单位实施的专业工程由招标人在项目实施中根据当地政策及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纳入工程施工范围;

(4)采购及安装范围:建筑材料设备及电梯、空调、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机电设施设备等采购及安装调度,试运行及缺陷责任维护等工作;医疗设备购置及安装调度,试运行及缺陷责任维护等工作。

(5)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项目办证报批、资料汇总、存档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招标人提供配合。

(6)竣工验收工作:办理消防验收、环评验收、安评验收、防雷接地验收、档案达标验收、货物设备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办理相应批文等.

(7)本项目要求EPC总承包,全过程均按规划的标准勘探、设计、采购、施工及管理。

2.6质量要求:勘探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医疗设备购置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且必须满足业主单位使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1.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 (或以上)资质;

3.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资质);

3.1.4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3家,主体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要求为具备上述第3.1.4企业资质条件。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3.2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含 *** )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2.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 *** 注册建筑师资格;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否则视为投标资格未满足投标要求。)

3.3 信誉要求:各投标人 *** 至今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河源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期内不良行为记录

3.4 其他要求: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 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 至 *** ,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 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 *** 17:30。

4.2报名地点:河源市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4.3到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1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独立投标人则无需提供)。

5.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5.3 勘察单位提交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5.4 设计单位提交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5.5 施工单位提交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5.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均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保满三个月以上(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自备,以便核验,未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7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中要体现投标人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和保证金金额)或银行保函原件及复印件。

注:(1)投标报名资料复印件及件一式份,须编制封面和目录,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其余材料须每页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及并加盖骑缝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2)如有弄虚作假,没收投标保证金。

6. 投标人须知

6.1投标人必须提交80.0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由投标人开户银行账户汇入指定账户或由投标人以银行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格式以银行出具的为准);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 *** 9:00至 *** 15: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如未按要求的,拒绝报名

户     名: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连平支行

账    号: 4405 0174 7302 0000 0075

联 系 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2-4388789    

6.2资格审查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92010:30,地点为河源市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民营经济报》、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yggzy.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连平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lianping.gov.cn)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朱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生            联系电话 ***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梁生            联系电话 ***

                                                 

  2018821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