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婺交招字[2018]第 86 号
一、招标条件
婺源县2018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经赣路综规字【2017】192号、赣路综规字【2017】211号、赣路综规字【2017】24号、赣路养字【2018】19号文件批准建设,经婺源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
受上饶市公路管理局婺源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婺源县2018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婺源县2018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上饶市婺源县。
建设内容:灾毁恢复重建、畅安舒美示范路、养护大中修、公路附属设施工程。
项目概算:约2.1亿元,其中建安费为20400万,勘察设计费为600万元。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018年9月25日~2018年12月31日。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标段内各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内项目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桩号 | 里程 (km) | 投资概算 (万元) |
1 | 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 G237济宁线大畈至源口段 | K1057+437-K1094+037 | 36.6 | 3283 |
S303浙临线浙源至赋春段 | K17+300-K66+212 | 48.912 | 6487 | ||
2 | 畅安舒美示范路工程 | G351台小线(原S304) | 56 | 3500 | |
S302紫曲线 | K4+600-K49+310 | 44.71 | 2794 | ||
S303紫曲线 | K17+300-K66+212 | 46.502 | 2906 | ||
3 | 养护大中修工程 | S408许香线 | K2+520-K3 K6+270-K10+220 | 4.43 | 928.3237 |
G351台小线 | K572+588-K579+730 | 7.142 | 219.2352 | ||
4 | 公路附属设施工程 | 辛田公路驿站 | 480 | ||
王村养护中心 | 997 | ||||
合计 | 275.796 公里 | 21594.5589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 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4)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资质(二类) *** 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1)近5年(2013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下同)内至少完成过2条 *** 及以上公路的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施工(含沥青路面);累计里程不少于70公里。
(2)近5年(2013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设计审批”时间为准,下同)内至少完成过2条 *** 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至少同时包含沥青路面、防排水工程);累计里程不少于70公里。
注:(1)施工业绩证明应提供经审核并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业绩证明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报告。)
(2)勘察设计业绩证明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财务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近三年内,每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应小于1。
(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的平均营业额不少于5000万元。
(3)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2017年度的流动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
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10年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经验,至少担任过2条 *** 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职务,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6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至少担任过2条 *** 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公路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6年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2条 *** 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
5、投标人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全生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6、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若是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附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提供虚假的业绩资料,招标人按照《交通运输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进行评价,信用评价直接定为D级。凡被交通运输部或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被评为D级且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9、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根据《关于在全县建设领域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婺府办发[2009]4 号)、《婺源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婺府办字[2017]97 号)文件规定:中标企业应按婺源县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工资保障金缴交通知,在 5 个工作日内,按中标价的1.5%及时从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中划出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的保障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婺源支行,账号:793900286500118,户名:婺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拖办)否则视为中标企业放弃中标资格,招标单位可依序确定中标人。
10、本项目执行《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全县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婺府办字[2017]94 号)文件规定。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5.2报名时间: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3报名地址: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施工单位企业法人或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到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的所有原件材料须满足本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6款所有内容,报名现场查验原件并提交一份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材料。如联合体报名必须提供联合体合作协议。
5.5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要求递交完整材料经核查合格方为有效报名,未完成有效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dhgs_jx@163.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为2018年9月17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 网址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www.jxsggzy.cn |
《江西省招标投标网》 | www.jxtb.org.cn |
《婺源县人民政府网》 | www.jxwy.gov.cn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饶市公路管理局婺源分局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蚺城街道文公北路137号
联系人:江女士
电话:
招标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