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横沟中学(原横沟高中)食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横沟中学(原横沟高中)食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安发改社会[201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初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原横沟高中(横沟桥镇铁路以西)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框架结构2层,建筑面积约2400.88㎡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448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新建食堂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包括所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相关内容)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其他: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价不低于肆佰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项目信息”网页截图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59.175.169.110/web/Index.aspx#)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投标时出带二维码的《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且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为该表中的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投标人—(用户类型勾选“投标人”一项)—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58.52.132.225:8081/xnweb/)。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 至 *** 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区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9006/xaweb/,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区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获取咨询电话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8 时 30 分整,地点为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开标室(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肆万肆仟 元整(人民币),交纳到账截止时间为 *** 8时30分整(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交到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的专用账户:

收 款 人:咸宁市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2050169600809888888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咸宁市分行咸安区支行营业部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截止时间后由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统一到账回单以供评委核验。在交纳时间截止前没有显示投标人名称的或未按上述规定递交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安区横沟桥镇朝阳路150号    地    址: 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

邮    编: 437012                  邮    编: 437000                     

联 系 人: 曹先生                    联 系 人: 孙女士、张先生              

电    话: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42268654@qq.com        

 

  ***

 

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 (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区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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