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 至 ***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0236001001

招标编号: QXAQXC11800070

建设单位: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工程名称:清溪镇力合双清项目周边市政配套工程--青滨东路新建段

工程地址:东莞市清溪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17118360.1元

工程规模:清溪镇力合双清项目周边市政配套工程--青滨东路新建段,道路全长约707.52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宽度为30米,双向4车道,车行道宽度为16米,全线均为新建道路,沥青砼路面,设计行车速度40km/h,最大雨水管管径1.6米,本工程总投资约1711.83万元,具体详见招标图纸。

发包范围:清溪镇力合双清项目周边市政配套工程--青滨东路新建段,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1、道路工程,2、交通工程,3、绿化工程,4、排水工程,5、电气工程(含通信工程、照明工程),6、其它工程等(含施工范围内场地清理,各种施工垃圾清运、施工临时设施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备注:按招标图纸施工,结算时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除外) 。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临时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 *** (含 *** 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 *** (含 *** 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 *** 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6、拟投入本工程的 *** 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 *** 至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09时30分  交易大厅

投标会时间: *** 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交易大厅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 *** 08时30分至 *** 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图纸费: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汪正育   *** 8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曾丽娟   *** 5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7号汇业写字楼810室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31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8、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9、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社保缴纳时间为2018 年5 月至 2018 年7 月。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园林专业负责人1人。注:如项目负责人年龄超过60周岁,只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在有效期限内的反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原件核对)。 10、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1000000 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承接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质量检验评定达合格标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 *** 至今的时间范围内方为有效业绩。 11、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 注意:(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汪正育,电 话 *** 8,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丽娟,电话 *** 5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7号汇业写字楼810室;监督部门: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监督电话 *** 5,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大道98号城建国土大楼四楼407市场组。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1、是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标识码不能重复)。2、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3、外省 *** 建造师不得参与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投标。4、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5、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7、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8、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9、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是否签到。10、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11、项目负责人的安考证是否满足招标要求。12、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13、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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