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莲石路潮汐车道设置工程-电气工程与交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1019800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丰台区莲石路

一、招标条件

本莲石路潮汐车道设置工程-电气工程与交通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S110000A00101019800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莲石路潮汐车道设置工程东起西四环南沙窝桥东,西至莲玉桥桥西,全长约 2.7km。
招标内容与范围:莲石路潮汐车道设置工程东起西四环南沙窝桥东,西至莲玉桥桥西,全长约 2.7km。为决解晚高峰出城方向的交通拥堵,拟在莲石路主路设置潮汐车道,采取交通设施改变车道方向,同时配套设置相关交通和电气设施,包括可变车道标志、标识和标线、交通执法监控系统、交通信号灯及可变限速标志、电气等设施,并重点对路段及出入口的交通组织进行调整,增加交通引导指示标志,以充分发挥潮汐车道后的通行能力。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标共1个标段。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 *** 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具备近三年( ***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至少单独完成过2项城市道路新改建项目类似工程电子智能化施工业绩以及2项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拆改或完善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信誉良好。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成员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 *** 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以报名先到为准)。联合体在报名时须出示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 *** 09:00:00至 *** 16:00:0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投标人需提交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联合体协议书(仅指联合体投标)、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1份,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09:00:00至 *** 16:00:00
获取方法: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10:00:00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10:00:00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八、其他公告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联合体协议书(仅指联合体投标)、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1份,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图纸售价人民币12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将问题传真至招标人,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bjggzyfw.gov.cn)、《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http://jtw.beijing.gov.cn/lzj/)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东太平街36号
联 系 人:叶凯丰、殷浩
电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48-1号
联 系 人:白云浩
电话 *** /23/33转8
电子邮件:kst_b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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