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安福武功山游客中心停车场二期工程项目已由安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行政审批字【2018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安武功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资金为40%+60%(财政资金+中标人带资),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福武功山游客中心停车场二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安福县泰山乡文家村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本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及相关后续服务。2、施工范围: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9.47亩,建设内容包括停车场及排水、景观、绿化、亮化配套设施等工程,具体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须提供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市政工程行业(道路工程) *** 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行业 *** 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建造师的资格要求: *** 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负责施工的项目四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和建造师均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能查证属实(网上下载截图),建造师须持有效的执业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四大员须持有效上岗证书(其中安全员也可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负责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5、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开标时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赣手续原件,若投标单位在网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可提供网址信息页加盖单位公章;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8、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并且踏勘报告需经招标人签字盖章并在开标现场提供踏勘报告原件,作为投标资格条件,未提供经招标人签字盖章的现场踏勘报告原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820日至20188 21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分,下午1500时至1700(北京时间),投标企业(联合体牵头人),持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件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踏勘报告原件、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89109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开标时间地点

北京时间20189109:00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福县会展中心东面二楼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吉安市招投标监督网、安福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招标单位:吉安武功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志昌电话:

代理机构: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芬 电话: ***

 

 

                                                                                          吉安武功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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