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和平街2018年老旧小区(胜古庄留守处)环境整治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S110000A00101169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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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类型: | 市政 | 行业类型: | 市政维修养护工程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工程性质: | 既有项目改造 | 发包形式: | 总承包 |
项目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胜古庄留守处 | ||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 *** 14:20:53 | 招标金额: | 226.581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 | 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胜古庄留守处老旧小区环境整治主要内容包括:拆除违建、道路修补、硬化铺装、绿化美化、梳理架空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等。 | ||
项目业主名称: | 招标人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和平街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监督部门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
审核部门名称: | 其他 | 项目编号: | S110000A001011698 |
标段(包)内容: | 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胜古庄留守处老旧小区环境整治主要内容包括:拆除违建、道路修补、硬化铺装、绿化美化、梳理架空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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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 226.581万元 | 工期: |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已竣工的合同额226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外阜企业须具有进京施工管理手册,拟派注册建造师需为在京备案的 壹 级建造师(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本单位信用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标段(包)建立时间: | *** 15:47: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