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华侨大厦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东侨经发〔2016〕6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东湖塘华侨农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东湖塘华侨农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南湖滨路南侧、二十一号路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单体总建筑面积55154.0m2,地上建筑面积:42254.0m2(其中计容面积:41754.0m2),地下建筑面积:12900.0m2;建筑基底面积为4817.0m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市华侨大厦项目工程施工,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高度约为75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总建筑面积约55154.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单体总建筑面积约55154.0平方米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21739735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795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开工令后 180 日历天内完成正负零混凝土浇捣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民用建筑工程具体分类标准详见《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下同)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6〕5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2)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情况查询平台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为 http://shixin.court.gov.cn/。投标人需提交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放入资格审查文件其他资料中。(3)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 18: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8.0.0.07及以上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09:00:00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保险凭证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东湖塘华侨农场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东湖路21号,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415441612@qq.com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王南路1号天安经典1幢3层3-C,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xhwndfgs@163.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丹红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

联系电话:40092800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8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行政服务中心八层(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联系电话:

 

 

附件: 招标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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