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自然灾害
损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张家川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自然灾害损毁修复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甘肃海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文件编号:HKTSGC2018-065
二、招标项目内容
1.1 工程名称:张家川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自然灾
害损毁修复项目
1.2 建设地点:张家川县张家川镇
1.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张家川镇的袁川村、上川村、赵川村、查湾村、背武村、沟口村、杨川村、大堡村、纳沟村九个村。
一标段:2015年张家川镇小流域治理项目水毁维修工程(财政投资20.29万元)。
二标段:201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资金张家川镇小流域治理项目水毁维修工程(财政投资49.54万元)。
三标段: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资金张家川镇小流域治理项目水毁维修工程(财政投资19.87万元)。
1.4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1.5 工程总投资:89.7 *** 计划工期: *** 至 *** 0日,总工期 *** 。
1.7 工程质量:合格
1.8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
1.9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三个施工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有建筑工程 *** 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2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 17 时至 *** 17时在甘肃海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春风大厦5-1221 )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承诺书、证明文件为彩色扫描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2.3 不接受联合体和无资质的施工单位投标。
2.4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盖,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四、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 获取时间: *** 9时00分至 *** 9时00分。
4.2 获取地点:甘肃海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春风大厦5-1221 ),招标文件费用请与代理公司联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 0日10时30分。
5.2 递交地点:天水市秦州区锦江之星二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张家川县财政局办公大楼415室
联系人:刘航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海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春风大厦 5-1221
联系人:赵瑞柯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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