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港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仁县港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崇仁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及地方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港河水库、石路水库片区;

2.2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3招标金额:约1290万元;

2.4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预计20180914日开工,20190914日完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1.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1.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 *** 及以上(不含外省 *** )、(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1.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临时建造师还须提供上岗证)。

    3.1.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80810日至20180830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083010 00,开标地点为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为授权委托人)、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授权委托人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未按要求签到或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有关事项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确定中标人之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视为施工单位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4、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7.4本次施工标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 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及其他人员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6 本次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为授权委托人)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或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签到及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7 本次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在开标前24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招标人及评标办法规定不得担任评委的不参与评标。

7.8 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按照赣劳社劳[2005]13号文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9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崇仁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监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将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崇仁县水利局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新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

  址:抚州市滨湖世纪城

监督单位:崇仁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单位电话: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

2、户名: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县支行

3、户名: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营业部

4、户名: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

5、户名: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崇仁支行

6、户名: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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