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振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本溪市溪湖区交通局的委托,为溪湖区彩北村自来水排洪沟改造工程进行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溪湖区彩北村自来水排洪沟改造工程 (2)招标单位:本溪市溪湖区交通局 (3)建设地点:本溪市 (4)资金来源:后期扶持移民资金 (5)工期:2个月(以签定协议为准) (6)招标内容:工程新建提水深井1眼、高位水塔1座、深井管理泵房1座,阀门井15座、雨排检查井6座;新增提水管路、配水管网5643.0m其中:提水机井至高位水塔,管线长200m(暂定);配水管总长5443 m,新增排水承重涵管314.0m,新增型号150QJ10-114/16潜水深井供水泵1台及其配套设施。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1万元整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 ***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BBB级及以上企业信誉等级资格,(注: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招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1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信用等级报告、 *** 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辽宁振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15日~2018年8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辽宁振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4.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9月4日9:00时 (2)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本溪市溪湖区交通局 电 话:董兆威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振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22-3#楼8号 电 话: *** 、 联 系 人:王迁 2018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