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锦州市小凌河右岸综合治理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凌河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九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锦州市小凌河右岸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一标段(梁首—前甸子村); 二标段:锦州市小凌河右岸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二标段(前甸子村—王姓屯村); 三标段:锦州市小凌河右岸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三标段(王姓屯村—龙头); 四标段:锦州市小凌河右岸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四标段(龙头—北叶家); 五标段:锦州市小凌河右岸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五标段(北叶家—北壕沿); 六标段:锦州市小凌河右岸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六标段(北壕沿—腰金家); 七标段:锦州市小凌河右岸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七标段(腰金家—高山村漫水桥); 八标段:锦州市小凌河右岸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八标段(高山村漫水桥—蚂蚁村); 九标段:锦州市小凌河右岸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九标段(蚂蚁村—北陵拦河坝)。 注: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 九 个标段,不兼投不兼中。 2.2 项目地点:小凌河紫荆村灌渠首至北凌拦河坝。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4 建设规模:锦州市小凌河(紫荆村灌渠首至北凌拦河坝)河道疏浚及险工护岸工程,各标段招标内容包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标准:合格。 3.合格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的施工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 *** (含)以上资格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具备近五年内1个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为准); 3.3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在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完整填报相关信息,积极参与水利信用评价。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能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内的由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与企业法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务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公开招标文件。 4.2网上报名及下载公开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工具软件下载——《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链接:http://www.jztb.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各标段投标保证金均为150000元。于开标一个工作日前递交到指定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证件按时参加招标会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凌河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南东里99号-1-2 联 系 人:耿 莉 电 话: *** 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