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2015年永乐南路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雷)建招字(2018)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雷山县2015年永乐南路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已由雷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雷发改投资【2017】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雷山县2015年永乐南路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

工程地点:雷山县丹江镇
建设规模:新建小区道路宽10米、长1.2公里,给排水系统1.2公里,污水管道1.2公里,强弱电下埋1.2公里,路灯120盏,路面硬化11037平方米,人行道宽3米,铺装7336.6平方米,绿化工程13000平方米,配套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

项目投资额:约4500万元;其中本项目勘察投资约为:  80  万元;其中本项目设计投资约为:  120  万元;其中本项目施工投资约为:  3000  万元。

建设工期:730 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30日历天,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710日历天
招标范围:

勘察部分:按招标人要求雷山县2015年永乐南路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的勘察任务;

设计部分: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施工、安装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工程质量标准:勘察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和(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师资格,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道路工程师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81100:00至2018081600:00(不少于5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报名。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081100:00至2018081600:00(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09 0414  30 分,地点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大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人: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址:雷山县县城址:凯里市文化北路22号世纪兴城商业城5003

编:557100                     编: 556000      

人:夏绍金人:刘勇

话:0855- 3331326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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