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汤西镇省定贫困村和连线连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顺县汤西镇省定贫困村和连线连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 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丰发改审【2018】87号文批复, 项目发包人(招标人) 丰顺县 汤西镇人民政府 , 资金来源 省财政、自筹、捐款等渠道解决,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1)村容村貌整治: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2)垃圾处理: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3)污水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管网建设、雨水管网建设等;(4)危房改造;(5)供配电、通讯网络工程:整治农村供电及网络等线路布局;(6)完善公共卫生设施等(实际工程量以经审批的设计施工图为准)

2.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包括概算、附图)、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预算)及相应的施工及验收服务等内容。征地拆迁、移民不列入总承包范围。

2.3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工期: *** ,施工工期: *** 。(项目可分批实施,各省定贫困村或面上村以业主确认进场实施的时间开始计算工期)

2.4 项目地点:丰顺县 汤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允许独立体投标或满足资质要求的不同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同时具备多项资质,但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不超过 3家(包括3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须由具备以下第( 4)项的企业作为牵头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 (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 (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 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或建筑行业设计 *** (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 (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须为同一家单位。

3.2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 级(或以上)或 市政公用工程 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均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 (相关专业指:市政工程、市政工程设计、给排水、给排水设计、市政路桥设计、道路工程、路桥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等 ) 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

(4)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 (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5)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 );

项目总负责人须由独立体投标人或 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其余各专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由担任该资质任务单位委派。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 *** 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 . 信誉要求:

4.1投标人(联合体指所有成员)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总负责人、 各专业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4.2 自2018年 2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并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4.3 投标报名时,工作人员将现场进入 以上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5 .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的投标人不予报名。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6 .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6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2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7 . 报名所需资料

7 .1投标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7 .2 请于2018 8 9 至2018年 8 13 日期间 ,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 :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2000元,售后不退。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提供不装订);

(2)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按附件格式);

(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按附件格式);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提供);

(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提供);

(8)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9)项目总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注册 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即 4、5、6月 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勘察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注册 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即 4、5、6月 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 )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 4、5、6月 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12 )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注册 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即 4、5、6月 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专职安全员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建安C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 4、5、6月 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14 )《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15 )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省外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网站截图)(联合体各方提供);

(16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网站截图)( 联合体各方提供);

以上(2)至( 16)资料装订成册,自行编制目录和页码,一式两份,每页 加盖公章。由 投标人拟派授权委托人(即 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项目负责人 持报名资料至现场签到报名,同时提交报名资料原件核对。

8 .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9时30分 ,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督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0 .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顺县 汤西镇人民政府(盖章)

地 址:丰顺县 汤西

联系人: 先生

电 话:0753- 6856500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 54 区50座3楼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天韵阁E栋69号店(梅州分公司地址)

联系人:林工 刘工

电 话: ***

2018年 8月 9日


附: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投标申请人

授权委托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

审核经办人签名:

序号

项目

页码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

申请人填写)

1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核对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核对原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核对原件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核对原件

7

项目总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即4、5、6月份)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核对原件

8

勘察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即4、5、6月份)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核对原件

9

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即4、5、6月份)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核对原件

10

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即4、5、6月份)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核对原件

11

专职安全员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建安C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即4、5、6月份)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核对原件

12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核对原件

13

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省外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网站截图)

14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网站截图)

注:1、本表审核情况和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2、以上资料除原件核查。招标人提出复核要求后,投标人应在3日内提供原件复核。

3、本表一式三份,二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


附: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盖章、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其自行协定。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

成员一名称(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三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注: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成员数量减少或增加签署栏)




附件:
EPC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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