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环路榕城段建设工程(含莲花大道北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环路榕城段建设工程(含莲花大道北段)经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揭榕发改 [2018]19号 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 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揭阳市榕城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 位于揭阳榕城区境内,北环路榕城段起点莲花大道北段,终点揭东区交界,北环路全长约1160米,宽度 40米;莲花大道北段起点环市北路,终点北环路,全长约320米,宽度 80米;均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引韩供水工程等 , 以及工程涉及小山丘的土方清理转运。施工计划工期为5个月且应于 *** 1日之前完工。

2.2 工程预算造价约11000万元。说明:北环路榕城段建设工程(含莲花大道北段)涉及小山丘(具体范围:环市北路以北,市农科所西侧,广梅汕铁路以南,原火葬场以东),根据勘察测量,按设计高程须由投标人负责清理转运土方量约11.18万立方米,除去除山丘表土及垃圾 1.5525 万立方米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外,其余不计入工程预、结算。

2.3 招标范围:北环路榕城段建设工程(含莲花大道北段)的施工,具体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说明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 ,在本单位注册且目前无承担在建项目;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至少还应包括:施工员3名(含水利专业施工员 1 名)、质量员3名(含水利专业质量员1名)、机械员 1名、劳务员1名,安全员3名(含水利专业安全员 1名),上述人员都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4上述人员都应具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供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 6 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 )的社保证明材料(材料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为准、提供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报名时将网上核查)。

3.5 自2015年6月以来至少中标并独立完成过下列工程施工业绩:①合同金额≥ 4000 万元的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② 合同金额≥2000万元,工程规模为大(2)型及以上规模的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载明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施工承包合同载明合同价为准)。

3.6近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应在报名前提交由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人民币贰仟万元或以上的企业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等额资信证明原件、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提交银行证明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给招标人,非银行出具的及逾期提交的均不予接收。

3.7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安 A 类、B类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的成员;(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且报名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是拟任项目经理 )于2018年8月 6日至2018年8月 10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 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持报名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6报名窗口报名。

6.2 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①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 2 份盖公章,单独提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 下载);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建安A证)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④拟派项目经理的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⑤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⑥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劳务员、安全员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⑦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工程规模证明材料);⑧招标人出具的收取企业资信证明原件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的有效凭证;⑨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3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并标注“报名资料”字样。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 (资质证书除外)的原件在报名时现场核对,投标人应予全面配合, 否则不予受理 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1500.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8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市榕城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政府 2号楼8楼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东田大厦 701

联系人:潘先生联系人:李小姐

话: *** 电 话: ***

附件 1: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附件 2: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

附件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招标人(盖章)

2018 8月6日




附件:
03 招标公告0803(一式5份).doc

公告 附件_揭阳北环路.doc

联合体协议书.doc

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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