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蚌埠市城市夜景亮化提升工程EPC项目(三期)  
项目编号:皖C-2018-ZF-GC-Z-383   
招标代理人: 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代理人地址:   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项目性质:  建设工程类
项目地点:  蚌埠市区 
实施时间:  2018年9月  
项目内容:  蚌埠市城市夜景亮化提升工程EPC项目(三期)
项目范围:  全部招标范围内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及与其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详见本项目的可研报告及招标需求书。  
项目规模:蚌埠市城市道路、建筑、绿化、山体、体育场馆及周边照明提升工程及城市照明控制系统建设,详见本项目的可研报告及招标需求书。
投资估算:   8820万元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批准文号:   蚌发改投资【2018】16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要求
1、本次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  ;
施工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 ;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各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业绩要求:
①设计: *** 以来具有至少1个单项设计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对应的设计业绩,或单项设计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机电安装设计(含照明)业绩。开标时需提供 *** 以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
②施工: *** 以来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照明工程业绩或机电工程 (含照明)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② *** 以来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与实际竣工时间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二)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即设计经理,具有电气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2、 施工经理资格、业绩: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同时具有国家 *** 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 *** 以来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照明工程业绩或机电工程 (含照明)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 *** 以来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与实际竣工时间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电气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企业业绩、相关人员业绩要求: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竣工验收报告不能体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投标人可自行承诺已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评审予以认可;投标人虚假承诺的,按规定予以处理。
承诺格式: 某项目 已完成,并于 某 年 某 月向 某单位 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备案。

(三)信誉要求:
1、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预算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标段,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单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
④投标单位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2、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外,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①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被限制投标(包括投标资格、信用管理、市场准入、承揽工程方面的限制,下同)且在限制期内;②被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③因欠薪被有关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
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的不良行为,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下载时间: *** 以后
2、下载地址: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http://www.bbztb.cn
投标人投标前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http://www.bbztb.cn”,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 9时 00 分
(2)开标地点: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500元,以电子档形式出售,售后不退。
3、投标人在分别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和招标文件费用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和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夜景亮化三期  项目投标保证金,夜景亮化三期  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开票所需的纳税人识别号,以投标人注册登记时填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准,投标人需确保其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六、特别说明(本项目为纸质招投标,本条不适用)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见“下载专区”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
2、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并提交审核,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制作技术投标文件时插上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未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的材料不予采信。
3、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 *** 。
4、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七、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按法律法规要求提出,本项目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一次性提出,公示结束后不予受理;重新评审的,举报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蚌埠市路灯管理所
地  址:蚌埠市胜利路与马场湖路路口
联系人:曹鹏程
电  话 ***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耿      电话 ***      传真 ***
邮 箱: 1669690600@qq.com(邮件不得署名)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中国蚌埠”党政门户网、蚌埠市信息公开网、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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