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喀什河下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青年渠部分渠段改建工程(2018年度)已经伊州发改项目【2018】12号文批复,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伊宁县吉河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为伊宁县,主要建设内容:青年干渠27.1Km(24+500~51+600段)渠道改造工程,24+500~35+000段渠道为梯形断面,内边坡坡比1:1.5;渠底采用10cm、边坡采用8cm厚C20F200W4现浇砼板衬砌;砼板下设40cm厚砂石防冻垫层;35+000~51+600段渠道为梯形断面,内边坡坡比1:1.5;渠底采用8cm、边坡采用8cm厚C20F200W4现浇砼板衬砌;砼板下设40cm厚砂石防冻垫层及配套渠系建筑物。
2.2 标段划分:本次工程共划分为九个标段。
第一标段:渠道工程桩号24+500-27+000渠段及配套渠系建筑物。
第二标段:渠道工程桩号27+000-29+070渠段及配套渠系建筑物。
第三标段:渠道工程桩号29+070-32+800渠段及配套渠系建筑物。
第四标段:渠道工程桩号32+800-36+000渠段及配套渠系建筑物。
第五标段:渠道工程桩号36+000-39+000渠段及配套渠系建筑物。
第六标段:渠道工程桩号39+000-43+167渠段及配套渠系建筑物。
第七标段:渠道工程桩号43+288-47+300渠段及配套渠系建筑物。
第八标段:渠道工程桩号47+300-51+600渠段及配套渠系建筑物。
第九标段:施工监理。
2.3.工期:2018年9月1日-2018年12月20日,总工期111天(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凡参加第一至八标段施工标段投标的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凡参加第九标段监理投标的企业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 *** 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企业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7日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里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保证金:第一至八标段:8万元整/标段;第九标段:1.5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为个人账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8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市解放路168号泰隆大厦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评标办法:本项目施工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监理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厅网(http://xjwater.xinjiang.gov.cn)、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伊宁县吉河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云龙
联 系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惠
联 系 电 话: *** ***
监督部门:伊犁州水利局
监督电话:
伊宁县吉河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