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南安置小区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崇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南安置小区一期(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崇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南安置小区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崇发改投资〔2018〕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企业自筹、上级资金补助及崇左市财政配套资金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拟建地点紧靠崇左市东盟大道南侧、环城东路东面,用地东面紧靠规划道路。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75352.42m2(约263.03亩),总净用地面积约113899.56 m2(约170.85亩),拟建总建筑面积为411949.20 m2,地上建筑面积为334869.20m2,其中:安置住房(住宅工程±0.00以上,含架空层)建筑面积(含架空层)307312.20 m2,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6390.00 m2,屯级活动中心建筑面积250.00m2;管理、社区工作服务活动用房建筑面积857.00m2;公厕建筑面积60.00m2;地下建筑(住宅工程±0.00以下)面积77080.00 m2。 合同估算价:约10亿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900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 年 9月至 2021 年 2 月。 2.2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建设内容)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 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有要求。单项合同金额大于3亿元(含)的房屋建筑工程(含EPC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 2 日至2018年8 月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进行现场报名。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8 月 2 日至2018 年8 月8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 时,下午15:00时至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备注:招标文件售价应当限于补偿印刷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5.3 技术资料押金2000元。【备注:技术资料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技术资料同时退还押金。技术资料押金须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投标人】。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 月28 日15 时00 分,地点为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上发布。 10、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崇左市园区西路棚户区A区综合楼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21栋2101 邮 编: 邮编: 530001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 庞工 电 话: 电话: 传 真: 传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905942618@qq.com 2018 年 8 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