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云阳县盘龙街道石狮村组级公路通畅工程(双湖路双檬子树—石湖水库 支路1 支路2 1、2组)(石狮五路 黄先东叉路—洞湾堰塘支路1 支路2 4、9组)施工招标已由云阳县交通委员会、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交发【2018】49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云阳县交通委员会、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交发【2018】49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云阳县盘龙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补助资金、“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补助资金、部门融资资金、业主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46.50%、9.54%、16.74%、27.22%,招标人为云阳县盘龙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云阳县盘龙街道石狮村。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道路全长4.43公里,其中双湖路全长1.73公里,平均路宽为4.612米,石狮五路全长2.7公里,平均路宽为4.763米(含路面边宽值、错车道)。 本次施工招标总价最高限价为2804807.00元。
2.3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云阳县盘龙街道石狮村组级公路通畅工程(双湖路双檬子树—石湖水库 支路1 支路2 1、2组)(石狮五路 黄先东叉路—洞湾堰塘支路1 支路2 4、9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范围。
2.6 分包情况:不允许。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 “ 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03.93.109.52:8088/gl)”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日起,在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政府网(yy.cq.gov.cn)“政务公开”中“采购与招投标”栏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控制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8 月 27 日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政府网》(yy.cq.gov.cn)“政务公开”中“采购与招投标”栏上发布。
招 标 人: | 云阳县盘龙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永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云阳县盘龙街道 | 地址: | 云阳县重百六楼608室 |
邮 编: | 404500 | 邮 编: | 404500 |
联 系 人: | 张老师 | 联 系 人: | 周老师 |
电 话: | *** | 电 话: | |
传 真: | | 传 真: |
本招标项目云阳县盘龙街道石狮村组级公路通畅工程(双湖路双檬子树—石湖水库 支路1 支路2 1、2组)(石狮五路 黄先东叉路—洞湾堰塘支路1 支路2 4、9组)施工招标已由云阳县交通委员会、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交发【2018】49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云阳县交通委员会、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交发【2018】49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云阳县盘龙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补助资金、“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补助资金、部门融资资金、业主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46.50%、9.54%、16.74%、27.22%,招标人为云阳县盘龙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云阳县盘龙街道石狮村。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道路全长4.43公里,其中双湖路全长1.73公里,平均路宽为4.612米,石狮五路全长2.7公里,平均路宽为4.763米(含路面边宽值、错车道)。 本次施工招标总价最高限价为2804807.00元。
2.3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云阳县盘龙街道石狮村组级公路通畅工程(双湖路双檬子树—石湖水库 支路1 支路2 1、2组)(石狮五路 黄先东叉路—洞湾堰塘支路1 支路2 4、9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范围。
2.6 分包情况:不允许。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 “ 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03.93.109.52:8088/gl)”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日起,在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政府网(yy.cq.gov.cn)“政务公开”中“采购与招投标”栏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控制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8 月 27 日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政府网》(yy.cq.gov.cn)“政务公开”中“采购与招投标”栏上发布。
招 标 人: | 云阳县盘龙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永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云阳县盘龙街道 | 地址: | 云阳县重百六楼608室 |
邮 编: | 404500 | 邮 编: | 404500 |
联 系 人: | 张老师 | 联 系 人: | 周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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