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109国道两侧建筑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贺兰县109国道两侧建筑亮化工程 已由 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 贺经改复[2018]78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贺兰县109国道两侧。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实施范围为109国道两侧约两公里建筑的亮化,建设内容包括:灯具安装、电气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施工招标项目划分为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资质。
3.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 *** 注册建造师)。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企业CA认证锁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银川市)(www.nxzfcg.gov.cn)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30日9时00分(招标人自当日上午8 时30分开始接受投标文件),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C座7楼,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质疑、投拆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 标 人: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马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华 电 话: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马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华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