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JSA181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桥头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桥三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1标段)已由慈发改审批【2018】19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慈溪市慈中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慈溪市慈中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桥头镇,对桥三路按原道路 *** 公路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南起329国道,北至新周塘路,全长1.3公里,工程造价约510万元。
2.2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
(1)对全线行车道及辅道路面破损砼板进行维修,维修结构为22cm厚C40水泥砼板(单层钢筋网)+15cm厚C15贫混凝土基层;对329国道至吴山南路段及吴山北路至新周塘路段人行道破损铺装按现状进行维修,并对树池进行改造;对吴山南路至吴山北路段人行道面层挖除重建,结构为6cm厚花岗岩/广场砖+3cm厚M10水泥砂浆+20cmC25砼基层+10cm厚级配碎石垫层,并对树池进行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路面维修、排水管道疏通、交通设施、绿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质量: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75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资质为 *** 及以上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开标前无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6 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
3.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自 *** 至今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3.8 资格审查最低要求详见附录1-附录5。
4.投标申请方式、时间
网上投标申请:投标单位进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http://220.191.215.163/BiddingSystem/index.jsp)(市级平台)中用CA直接登录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前须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并申领“数字证书”。公告发布即可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截止时间至 *** 下午17时30分,已投标申请的单位才能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下载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http://220.191.215.163/BiddingSystem/index.jsp)(市级平台)。招标资料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电子招标资料与备案的纸质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效力。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窗口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8 月 22 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第 二 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可按下列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10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 *** 17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JSA18133 。【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支行
子 帐 号:395020010400337720000000008
7.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10万元,通过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21 日24时前。
8.其他说明
8.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3 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和申领“数字证书”,详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慈溪市慈中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慈溪市桥头镇 地 址:慈溪市嘉 *** 楼
邮政编码:315300 邮 政 编 码:315300
联 系 人:孙工 联 系 人:毛工
电 话 *** 0 电 话 *** 7
传 真: / 传 真 *** 8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须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 *** 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承诺提供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供本工程在施工需要时使用(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 *** 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3、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开标前无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4、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 |
注:投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持有公路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经 延续注 册的 临时 执业证 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龄≤60周岁。 2、拟委任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自 *** 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4、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 |
项目总工 | 1 |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龄≤60周岁。 2、拟委任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 |
安全员 | 1 | 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60周岁。 |
注:1.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2. 如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须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3.上述人员年龄界定以开标日期为界限,至开标时间(含开标当日)年龄须小于或等于60周岁。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