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性质非招标项目
招标人寿阳县景尚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信息发布媒体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寿阳县景尚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寿阳县景尚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景尚村口-九榆线)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兹请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寿阳县景尚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景尚村口-九榆线)施工

二、招标编号:DHZB-20180704-1

三、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寿阳县景尚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景尚村口-九榆线段,路线总长0.946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小时,路基宽度为5.5m,路面宽度为4.5m
3.2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
3.3工 期: *** ;
3.4质量标准:合格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1报价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4.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6月至至今期间通过交工或竣工),成功完成类似1项公路的施工业绩,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本企业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同时具备为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网络截图等原件及上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六、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 *** 0日-- *** 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15时至17时 (节假日除外)。
2、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银海心悦29号楼2单 *** 号房。
3、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磋商文件销售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寿阳县景尚乡人民政府
地 址:寿阳县景尚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武先生
电 话 ***

采购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332室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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