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项目(北部标段)PPP招标(含施工)(第2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本金来自政府出资代表和中标的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前期已进行公开招标,组织了本项目的第2次资格预审。现邀请已通过第2次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项目名称)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项目(北部标段)PPP招标(含施工)(第2次)项目投标。未通过本项目第2次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报名,如未通过本项目第2次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报名的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及后果将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项目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起步区马鞍北岛,根据水利专项规划和起步区控规要求,完善新区起步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的水闸、海堤等水利设施及滨河水系景观工程,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海堤加固工程、河涌整治工程、水(船)闸及泵站工程、滨水景观工程等,其中马鞍北岛外围海堤线长约22.95km(不含东侧港口码头段),内部河堤总长约33.68km,新建水闸6座(总净宽220m)、船闸2座,新建茅龙水道泵站1座(设计流量30m3/s),滨水景观设计面积约256.59公顷。
按照本项目PPP实施方案及项目工可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以翠亨新区起步区马鞍岛横八涌以北及西四、西五围西岸部分作为北部项目标段。
按照中水〔2016〕169号 《关于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意见》及《中山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工作安排,本工程需要选择示范试验段先行启动施工,按照中水审复〔2017〕69号《关于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项目示范试验段(水利工程部分)初步设计的批复》同意选取翠亨新区东北侧海堤广新海工--中交二航预制构件厂作为示范试验段,桩号范围为E7+637--E8+003,长度为366米。示范试验段建设内容为北部目标段东北侧E7+637~E8+003段366m海堤,总投资3378.58万元,工程直接费2822.61万元,该示范段已先行启动招标,不纳入本次项目招标。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迁改工作(包括电力、燃气、通信、供水、污水、树木等)发生的迁移费用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占地补偿费用中列支,以中标占地补偿费总额为上限。迁改工作根据涉及单位出具的图纸按图迁移,发生的工程费用按项目招标建安费下浮率结算。迁改工作暂定由中标单位负责,在合同谈判中确定具体细节。根据项目工可,北部项目标段估算总投资为359129.64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244783.73万元,扣除示范试验段后北部目标段主要包括以下建设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55751.06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241961.12万元。
北部项目标段工程组成
区域 | 类型 | 分项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总计 | |
横八涌以北、国家湿地公园 | 水利工程 | 海堤 | 东北侧海堤 | 4.17km (E8+003~E10+281、N0+000~N1+677) | 北部海堤17.89km |
西北侧海堤 | 4.87km (N1+900~N4+681、W0+000~W2+092) | ||||
西侧海堤 | 8.85km (W2+092~W10+937) | ||||
河涌 | 茅龙北涌 | 4.55km (MA0+097~MA0+405、MA2+700~MA6+940) | 北部河涌11.89km | ||
横一涌 | 0.55km (1C0+000~1C0+555) | ||||
横一涌与横二涌间连通涵 | 1.10km (H0+000~H1+100) | ||||
横二涌 | 0.70km (2C0+000~2C0+702) | ||||
横六涌 | 1.42km (6C0+000~6C1+421) | ||||
横七涌 | 1.86km (7C0+000~7C1+861) | ||||
横八涌北岸 | 3.42km/2 (8C0+000~8C3+420) | ||||
防波堤 | 横八涌东防波堤 | 72m | 北部防波堤373m | ||
横八涌西防波堤 | 67m+82m | ||||
横九涌西防波堤 | 152m | ||||
泵站、水闸、船闸 | 茅龙北水利枢纽 | 泵站:设计流量30m3/s;水闸:6孔×10m;船闸:12m。 | 泵站:30m3/s; | ||
横一涌水闸 | 1孔×10m | ||||
横三涌水闸 | 3孔×10m | ||||
横六涌水闸 | 3孔×10m | ||||
横七涌水闸 | 3孔×10m | ||||
茅龙南闸 | 水闸:6孔×10m;船闸:12m。 | ||||
景观工程 | 一区 | 沙滩公园(含配套市政工程) | 42.85hm2 | 景观工程(含配套市政工程)合计145.64 hm2 | |
六区 | 防护绿地(含配套市政工程) | 25.96hm2 | |||
五区 | 滨河景观(含配套市政工程) | 76.83hm2(横八涌以北) |
为方便投标人进行内部测算,提供下表数据(该表数据为估算值,最终工程量按合同及施工图为准):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合 计 |
北部工程总投资估算: | 355751.06 | |
I | 工程直接费 | 241961.12 |
一 | 水利工程直接费 | 164997.32 |
(一)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147842.00 |
1 | 北部海堤加固工程 | 72301.87 |
2 | 茅龙北涌整治工程 | 21398.27 |
3 | 横一涌整治工程 | 2608.09 |
4 | 一二涌连接涵工程 | 1862.06 |
5 | 横二涌整治工程 | 557.23 |
6 | 横六涌整治工程 | 1331.95 |
7 | 横七涌整治工程 | 5918.89 |
3 | 横八涌北岸整治工程 | 12726.05 |
9 | 茅龙北水利枢纽工程 | 12320.32 |
10 | 茅龙南水(船)闸工程 | 7451.74 |
11 | 横一涌水闸工程 | 1157.59 |
12 | 横三涌水闸工程 | 2871.99 |
13 | 横六涌水闸工程 | 2567.84 |
14 | 横七涌水闸工程 | 2589.19 |
15 | 防波堤工程 | 178.93 |
(二)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5055.42 |
(三)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2973.52 |
(四) |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 9126.38 |
二 | 滨河景观工程直接费 | 76963.80 |
(一) | 一区 | 27116.70 |
(二) | 五区 | 38404.10 |
(三) | 六区 | 11443.00 |
Ⅱ | 专项费用 | 70371.11 |
1 | 占地补偿费 | 69613.76 |
2 | 环境保护工程费 | 121.20 |
3 | 水土保持工程费 | 544.70 |
4 | 施工期港航安全警戒费 | 30.48 |
5 | 通航安全论证费 | 60.96 |
Ⅲ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8940.54 |
Ⅳ | 基本预备费 | 24478.29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是为了选出一个社会投资人与中山翠亨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通过PPP方式获得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北部标段)特许经营权,负责特许经营期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特许经营期结束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的移交给中山翠亨新区或其指定的机构(含招标人)。
中山市政府授权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作为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人,由中山翠亨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投资人通过签署《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北部标段)PPP合资合同》,共同出资组建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项目公司(SPV);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与项目公司签署《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北部标段)PPP合同》,明确合作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项目公司再与中标投资人签署《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北部标段)施工承包合同》,由中标投资人承担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任务。
纳入招标范围内的投资总额约35.6亿元。股本金占20 %(翠亨投资出资10 %,中标的社会资本出资90%);债权融资占80%(由社会资本筹集)。根据财金〔2018〕23号要求,本项目中标单位需确保股权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
项目投融资情况、项目合作模式等其他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
3.资格要求
3.1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资格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以单个主体或单个联合体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母子公司若组成联合体投标,不影响本次投标;若单独或与其他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将同时不通过审查)。
3.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交易中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向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sjy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3 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的具体系统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业务交易系统(投标人用户使用手册V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sjyzx.gov.cn/zsweb/)、广东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中山市马鞍岛翠城道行政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28400
联 系 人:万工
电 话 *** 2
传 真 *** 1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南弘业大厦1401(中山分公司)
联 系 人:张雪林、梁小姐
电 话 *** / *** *** 6
传 真 *** 0
招 标 人: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 ***